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处置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季伟所持13,900,000股公司股份执行法院裁定(司法拍卖、以物抵债)导致的被动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季伟、季维东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股东季伟股份司法拍卖、以物抵债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崇川法院”)将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季伟所持有的13,900,000股,分10个标的包拍卖,每个标的包为1,390,000股。本标的拟进行两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或债权人同意以物抵债,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9月29日10时至2025年9月30日10时止;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10月16日10时至2025年10月17日10时止。
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2025年9月30日公示的《成
交确认书》,季伟持有的11,12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0,894,805股的18.2610%,占公司总股本的0.7467%)被竞买人竞得;本次拍卖的季伟持有的公司股份2,780,000股在竞拍时间内因无人出价已流拍,流拍股数占季伟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4.565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67%。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崇川法院出具的(2024)苏0602执54107号《函》,经申请执行人李宁同意以物抵债,流拍的2,780,000股已转至申请执行人李宁名下。截至2025年10月29日,上述13,900,000股按每股过户单价2.7279元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执行法院裁定(司法拍卖、以物抵债)导致被动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过户完成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季伟 | 司法拍卖 | 截至2025年10月29日 | 11,120,000 | 0.7467% |
| 以物抵债 | 截至2025年10月29日 | 2,780,000 | 0.1867% | |
| 合计 | -- | -- | 13,900,000 | 0.9334%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季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季维东的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季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60,894,805 | 4.0892 | 46,994,805 | 3.15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894,805 | 4.0892 | 46,994,805 | 3.155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00 | |
| 季维东 | 合计持有股份 | 16,383,104 | 1.1002 | 16,383,104 | 1.10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4,095,776 | 0.275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383,104 | 1.1002 | 12,287,328 | 0.8251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77,277,909 | 5.1894 | 63,377,909 | 4.25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51,090,581 | 3.430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7,277,909 | 5.1894 | 12,287,328 | 0.8251 | |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季伟、季维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277,909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94%。本次权益变动后,二人合计持有63,377,909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60%,不再为公司5%以上股东。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季伟、季维东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