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会议须知 ...... 1
授权委托书 ...... 2
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议案三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2
议案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3
议案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7
议案六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 18
议案七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
议案八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4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5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6议案十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8
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现场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遵照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要求发言(或提问)的股东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三十分钟到股东会秘书处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安排进行,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其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会议表决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七、公示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确保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好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授权委托书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议案 | 备注 | 表决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 4.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5.0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1.00
| 1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 11.01 | 选举候选人程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1.02 | 选举候选人高雁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1.03 | 选举候选人陈少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1.04 | 选举候选人韦德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1.05 | 选举候选人邢彦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 √ | |
| 12.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12.01 | 选举候选人赵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12.02 | 选举候选人王一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0日15:00—2024年6月11日15:00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桐城市经济开发区新东环路公司二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鹏先生与会人员:
1、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现场会议安排: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2、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须知;
3、大会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二)逐项审议下列议案议案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3: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议案7: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8: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9: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与发言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六)复会,监票人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工作情况
1、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770.77万元,同比下降11.26%;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94.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56%。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落实降本增效举措取得良好成效,保持较高运营效率。
2、调查处罚情况
2022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2006号),因公司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前发生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27日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上述调查作出的《结案通知书》,我司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本案已结案,对公司影响已消除。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议案13项,具体如下:
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主要审议了《2023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主要审议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主要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主要审议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提议召开股东大会1次,并严格按照股东会的授权,全面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全部事项。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企业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考验,公司将立足根本,聚焦主业,化危为机,优化整合更多的人才、技术和市场资源,加快打造公司的核心价值链,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2025年度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一)履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明确目标,依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战略的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重大经营管理行为行使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监督职权,做好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与监督。
(二)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25年度,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推动信息披露部门的有效运作,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将通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确保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三)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回复投资者的问题,让投资者更加便捷、及时地了解公司情况,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转为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规范学习,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2025年,董事会将会及时了解和学习证券监管部门下达的各类政策制度,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将有关政策与企业实际运作相结合,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企业内部的决策程序,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经营等正常运行,维护股东等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的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的次数
|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的次数 | 4次 |
| 监事会会议的情况 | 监事会会议议题 |
|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及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季度、半年度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并结合日常掌握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比较健全,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基本规范,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未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监督董事会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督。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重大缺陷。
三、监事会关于2025年工作计划
(一)谨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2025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2、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不断加大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规方面的监督。
1、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监督。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025年,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三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25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四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51493号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均为合并数据):
一、财务状况
1、资产状况
单位:元
总体变动: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177,551.36元,同比上涨4.17%。其中流动资产为46,998.83万元,同比上涨20.89%;非流动资产为130,552.53万元,同比下降0.77%。具体增减变动的原因如下:
项目
| 项目 | 报告期末 | 报告期初 |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 货币资金 | 115,498,300.79 | 6.51% | 116,770,604.85 | 6.8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000,000.00 | 0.90% | 12,000,000.00 | 0.70% |
| 应收票据 | 3,234,386.28 | 0.18% | 5,547,000.00 | 0.33% |
| 应收账款 | 196,630,944.58 | 11.07% | 131,343,955.13 | 7.71%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00,370.74 | 0.07% | ||
| 预付款项 | 3,846,425.81 | 0.22% | 1,432,759.88 | 0.08% |
| 其他应收款 | 1,650,933.75 | 0.09% | 1,423,711.22 | 0.08% |
| 存货 | 11,241,261.00 | 0.63% | 9,065,458.12 | 0.53% |
| 合同资产 | 77,752,447.93 | 4.38% | 57,759,633.25 | 3.39%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933,197.72 | 2.42% | 53,431,821.41 | 3.13% |
| 流动资产合计 | 469,988,268.60 | 26.47% | 388,774,943.86 | 22.8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11,442.02 | 0.09% | 2,748,076.40 | 0.16% |
| 投资性房地产 | 87,888,971.07 | 4.95% | 95,073,876.58 | 5.58% |
| 固定资产 | 107,036,680.74 | 6.03% | 109,378,504.41 | 6.42% |
| 在建工程 | 3,768,443.42 | 0.21% | 1,285,777.18 | 0.08% |
| 无形资产 | 1,102,152,621.39 | 62.08% | 1,106,351,211.91 | 64.91%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18,409.76 | 0.06%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48,719.53 | 0.12% | 766,786.28 | 0.0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05,525,287.93 | 73.53% | 1,315,604,232.76 | 77.19% |
| 资产总计 | 1,775,513,556.53 | 100.00% | 1,704,379,176.62 | 100.00% |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000,000.00 | 12,000,000.00 | 4,000,000.00 | 33.33% | 投资理财增加所致 |
| 应收账款 | 196,630,944.58 | 131,343,955.13 | 65,286,989.45 | 49.71% | 部分电厂垃圾处置费未收回所致 |
| 预付款项 | 3,846,425.81 | 1,432,759.88 | 2,413,665.93 | 168.46% | 电厂物资采购所致 |
| 合同资产 | 77,752,447.93 | 57,759,633.25 | 19,992,814.68 | 34.61% | 应收电费增加所致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11,442.02 | 2,748,076.40 | -1,236,634.38 | -45.00% | 持有金洲慈航股票变动所致 |
| 在建工程 | 3,768,443.42 | 1,285,777.18 | 2,482,666.24 | 193.09% | 电厂大修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48,719.53 | 766,786.28 | 1,381,933.25 | 180.22% | 预计负债及减值准备增加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致 |
2、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 | 报告期末 | 报告期初 | ||
| 金额 | 占总负债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负债的比重 | |
| 应付账款 | 34,614,694.40 | 17.34% | 93,610,653.70 | 38.93% |
| 预收款项 | 3,314,094.28 | 1.66% | 4,300,713.88 | 1.79% |
| 合同负债 | 1,799,790.49 | 0.90% | 50,394.20 | 0.02% |
| 应付职工薪酬 | 9,119,107.61 | 4.57% | 7,867,405.41 | 3.27% |
| 应交税费 | 10,720,469.04 | 5.37% | 8,763,255.72 | 3.64% |
| 其他应付款 | 10,838,456.91 | 5.43% | 11,108,978.61 | 4.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85,714.29 | 1.14% | 2,206,120.35 | 0.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72,692,327.02 | 36.41% | 127,907,521.87 | 53.19% |
| 预计负债 | 126,974,448.73 | 63.59% | 111,390,526.27 | 46.32% |
| 递延收益 | 0 | 0.00% | 69,139.75 | 0.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 | 0.00% | 1,101,098.89 | 0.4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6,974,448.73 | 63.59% | 112,560,764.91 | 46.81% |
| 负债合计 | 199,666,775.75 | 100.00% | 240,468,286.78 | 100.00% |
总体变动:2024年末负债总额为19,966.68万元,同比下降16.97%。其中流动负债为7,269.23万元,同比下降43.17%;非流动负债12,697.44万元,同比上涨12.81%。
3、所有者权益状况
单位:元
| 项目 | 报告期末 | 报告期初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 股本 | 3,511,725,542.00 | 3,511,725,542.00 | - | 0.00% |
| 资本公积 | 14,952,593,186.77 | 14,952,593,186.77 | - | 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70,261,443.36 | -69,024,808.98 | -1,236,634.38 | 1.79% |
| 专项储备 | 754,463.18 | 525,722.91 | 228,740.27 | 43.51% |
| 盈余公积 | 106,646,366.91 | 106,646,366.91 | - | 0.00% |
未分配利润
| 未分配利润 | -16,925,611,334.72 | -17,038,555,119.77 | 112,943,785.05 | -0.6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575,846,780.78 | 1,463,910,889.84 | 111,935,890.94 | 7.65% |
总体变动:2024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2023年末增加11,193.59万元。
二、盈利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比例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307,707,682.52 | 346,744,997.93 | -39,037,315.41 | -11.26% | 受大修停产影响所致 |
| 营业成本 | 167,274,968.73 | 199,949,531.11 | -32,674,562.38 | -16.34% | 受大修停产影响所致 |
| 税金及附加 | 8,377,243.69 | 8,580,874.43 | -203,630.74 | -2.37% | 受大修停产影响所致 |
| 销售费用 | 960,570.10 | 12,752.00 | 947,818.10 | 7432.70% | 市场部人员工资重分类所致 |
| 管理费用 | 31,551,252.58 | 28,312,511.92 | 3,238,740.66 | 11.44% | 公司降本增效显著 |
| 研发费用 | 1,779,323.98 | 2,329,058.75 | -549,734.77 | -23.60% | 直接投入减少所致 |
| 财务费用 | 6,404,105.55 | 7,499,562.46 | -1,095,456.91 | -14.61% | 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 其他收益 | 8,047,589.61 | 586,173.51 | 7,461,416.10 | 1272.90% | 收到增值税退税所致 |
| 投资收益 | 896,355.90 | 674,882.18 | 221,473.72 | 32.82% | 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
| 信用减值损失 | 11,958,759.58 | 6,770,785.58 | 5,187,974.00 | 76.62% | 坏账损失转回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4,755,544.65 | -2,245,013.12 | -2,510,531.53 | 111.83% | 合同资产计提损失所致 |
| 资产处置收益 | 406,727.98 | -146,920.95 | 553,648.93 | -376.83% | 处置闲置资产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3,718,049.90 | 1,738,891.84 | 1,979,158.06 | 113.82% | 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34,510.65 | 573,779.60 | -539,268.95 | -93.99% | 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所致 |
| 利润总额 | 111,597,645.56 | 106,865,726.70 | 4,731,918.86 | 4.43% | 公司降本增效显著 |
| 净利润 | 112,943,785.05 | 103,087,857.76 | 9,855,927.29 | 9.56% | 公司降本增效显著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2,943,785.05 | 103,087,857.76 | 9,855,927.29 | 9.56% | 公司降本增效显著 |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加额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6,877,217.57 | 261,160,851.88 | -4,283,634.31 | -1.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712,749.10 | 201,822,045.95 | -32,109,296.85 | -15.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164,468.47 | 59,338,805.93 | 27,825,662.54 | 46.8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3,598,055.90 | 51,947,132.18 | 251,650,923.72 | 484.4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2,034,828.43 | 106,918,346.83 | 285,116,481.60 | 266.6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436,772.53 | -54,971,214.65 | -33,465,557.88 | 60.8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 | 0 | 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0 | 0 | 0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 | 0 | 0 | - |
四、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度/2024末 | 2023度/2023末 | 增减情况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 | 0.03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 | 0.03 | 0.03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3% | 7.30%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5% | 6.56% | - |
| 每股净资产 | 0.45 | 0.42 | -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五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943,785.0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867,621.8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4年度出现盈利,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公司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925,611,334.7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6,925,611,334.72元,公司实收股本3,511,725,54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一、导致未弥补亏损较大的主要原因
虽然2024年公司盈利112,943,785.05元,但由于前期公司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期初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导致本期末未弥补亏损仍超出实收股本总额。
二、应对措施
针对2024年度业绩向好状况,2025年,公司将从以下方面继续推进:
1、继续推行严格的计划、预算和考核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对盛运环保从经营指标和管理角度进行精细化的管理与考核,保持稳定运营及持续盈利能力。
2、做好市场营销规划,进一步梳理客户资源,提供合理的价格、优良品质、及时满意的服务;加快优秀市场人才的引入,加强销售团队能力建设,建立一支高绩效的销售团队,实现输送设备业务的快速增长。
3、加强科技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申报自主研发项目,与各子公司、高校等内外协同,持续推进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4、持续开展组织能力建设,通过引进优秀人才、绩效考核、培训赋能等方式提升组织的运作效率和效益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提升公司的组织能力和运作效率。
2024年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全年净利润和税收均上了一个新台阶。2025年,公司将继续强化战略引领,坚持创新驱动,聚焦价值创造,激发内生动力,凝聚合力,务实笃行,奋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对长期关注和支持盛运环保发展的广大股东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公司将根据业绩具体实现情况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七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公司及附属子公司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环保”)及其附属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 | 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采购商品、服务 | 10,000.00 | 1,486.93 | - |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服务 | 10,000.00 | 1,218.84 | -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
| 其他 | 伟明环保提供融资和担保服务 | 20,000.00 | 0 | 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增加 |
| 合计 | - | 40,000.00 | 2,705.77 | - |
(二)基本情况
关联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项光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70,464.4618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9日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固废处理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危险废物经营,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及安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等。
关联关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1%的股权。
二、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该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依据
1.向伟明环保及其附属子公司采购商品及服务,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2.向伟明环保及其附属子公司销售商品及服务,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
3.伟明环保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和担保服务,借款利率在借款时同期的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减基点,并据此确定年利率;公司依据伟明环保实际提供的每笔担保按双方约定的担保费率向伟明环保支付担保费用。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以上交易均是以市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无损害公司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继续按相关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具体详见前述“三、(一)定价依据”涉及内容。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以上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采购成本、
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有效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选择上述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一方面基于历史合作良好,另一方面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和资信情况较为清楚。以上交易均是以市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无损害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有相关的法规及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时基于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年度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票据融资额度、银行保函额度、固定资产贷款额度、融资租赁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 |
其他说明:1、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名称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除上述修订外,不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十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6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收到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提名函提名程鹏先生、高雁飞先生、陈少宝先生、韦德权先生,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提名函提名邢彦青先生,(以上排名不分先后,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
1、程鹏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2000年至2003年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项目经理,2004年至2006年任伟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温州市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起在伟明环保任职,现任伟明环保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2年2月起任盛运环保董事长。
2、高雁飞
男,加拿大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民,1970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学士,多伦多约克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苏州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杭州锦江集团上海公司负责人,2019年11月加入伟明环保,现任伟明环保总裁助理、市场部总经理。2022年2月起任盛运环保总经理。
3、陈少宝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浙江大学应用生物学专业学
士,2007年至2016年先后就职于杭州市种子总站、杭州百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3月加入伟明环保,历任规划部主任助理、嘉善项目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伟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4、韦德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清华大学环境与科学工程博士,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7月加入伟明环保,历任投资经理、上海嘉伟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装备集团销售中心总经理等,现任伟明环保装备集团总裁助理。
5、邢彦青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5年7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宣城分行,历任科员、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内控合规部副主任、法律事务部主任;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任安徽省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2014年5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广德县支行行长、党总支书记;2017年8月至今任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历任业务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高级经理、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主持工作)、资产保全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保全二部高级经理。2022年2月起任盛运环保董事。
程鹏先生、高雁飞先生、陈少宝先生、韦德权先生、邢彦青先生未持有盛运环保股票。经公司初步审查,上述人员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议案十二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赵洪先生、王一珅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赵洪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硕士学历,2007年加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计划财务部副主任、总经理。现任伟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年2月起兼任盛运环保监事会主席。
2、王一珅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复旦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9年就职于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历任咨询顾问、项目经理、项目总监,2019年6月加入伟明环保,现任规划信息部总经理。2022年2月起兼任盛运环保监事。
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