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应敏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一年。为获取更适配的审计服务,提高协同效率,提升审计质量与合规水平,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5日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