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72证券简称:海新能科公告编号:
2025-042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兴业银行)
一、担保情况概述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以下简称“武汉金中”)为满足其经营需求,拟向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授信总敞口人民币1,500万元,低风险业务额度1,500万元,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商票及项下融资、非融资性保函等,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武汉金中以自有土地及房产对上述敞口额度做抵押担保,公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武汉金中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公司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7.5万元,由武汉金中股东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武汉金中29%股权)对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
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兴业银行)》。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18012064XR
、成立日期:
2004年
月
日
、注册地址:武汉华工大学科技园.创新基地
号楼C.D单元
、法定代表人:易金华
、注册资本:
168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石油天然气行业、建筑行业、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设计、工程技术咨询、总图技术服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服务;设计图文制作;机电设备、化工机械与设备及相关材料和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房屋与场地的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工程测量:控制测量(等级以外)、地形测量(1/500-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15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建筑工程测量(
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线路工程测量(100km以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56.80 | 51% |
| 2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87.20 | 29% |
| 3 | 核心员工持股 | 336.00 | 20% |
| 合计 | 1,680.00 | 100% | |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06月30日 |
| 流动负债 | 151,275,729.58 | 173,147,862.46 |
| 短期借款 | 8,902,353.92 | 8,901,230.83 |
| 总资产 | 301,730,748.93 | 321,716,372.92 |
| 负债总额 | 151,275,729.58 | 173,147,862.46 |
| 净资产 | 150,455,019.35 | 148,568,510.46 |
| 资产负债率 | 50.14% | 53.82%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1-6月 |
| 营业收入 | 40,121,037.21 | 17,996,936.10 |
| 营业利润 | 83,323,588.94 | -2,212,822.22 |
| 净利润 | 72,306,564.29 | -1,886,508.89 |
上述表格中2024年度的数据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6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金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兴业银行)》,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拟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经营需求。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同时,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子公司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武汉金中拟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武汉金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上述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担保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00,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3.47%;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9,758.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99%;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6,779.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49%;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