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300071)_公司公告_福石控股: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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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26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振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业先生(简历见附件)持有公司323,75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5日

附件:李振业简历李振业,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信证券、台州电信、浙江多乐佳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至2022年2月任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8月至今任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25日至今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振业先生持有公司323,75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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