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300070)_公司公告_碧水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二〇二六年一月

碧水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碧水源股票代码:300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文剑平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楼***号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楼***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碧水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碧水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4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 6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 7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7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0

二、备查地点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释义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文剑平
碧水源、上市公司、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人基本情况姓名:文剑平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楼***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公司职务: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导致信息义务披露人的持股比例降至

4.75%,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导致信息义务披露人的持股比例降至

4.75%,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的29,675,142股股份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分三批公开拍卖,其中10,000,000股股份于2025年12月8日至9日被拍卖,10,000,000股股份于2025年12月10日至

日被拍卖,9,675,142股股份于2025年

日至

日被拍卖。其中9,675,142股股份已于2026年1月1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92,272,8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31%。

2.权益变动方式

上述被拍卖的剩余合计20,000,000股股份已于2026年1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72,272,8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7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前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26,725,80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1.77%。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172,272,896股股份中66,689,124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明确描述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存在非交易过户减少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日期买卖方向交易方式变动数量交易价格区间
文剑平2025-8-14卖出非交易过户(司法拍卖)-37,449,534/
文剑平2026-1-15卖出非交易过户(司法拍卖)-9,675,142/
文剑平2026-1-21卖出非交易过户(司法拍卖)-20,000,000/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碧水源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亦可在深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文剑平

2026年1月2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
股票简称碧水源股票代码300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文剑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楼***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持股数量:192,272,896股持股比例:5.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持股数量:172,272,896股持股比例:4.75%变动数量:20,000,000股变动比例:0.5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年1月21日方式:股票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文剑平

2026年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文剑平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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