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300063)_公司公告_天龙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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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

300063证券简称:天龙集团公告编号:

2025-061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近日,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肇庆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精细化工”)与广发银行肇庆分行之间续签的《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9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天龙精细化工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之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吉狮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吉狮”)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北京吉狮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龙”)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广东天龙为天龙集团与广州农商行肇庆分行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发生的债权在最高主债权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为保证北京吉狮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公司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将公司对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至北京吉狮。根据上述授权及调剂,公司对天龙精细化工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2,500万元,对北京吉狮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700万元。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已向天龙精细化工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96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2,534.5万元;已向北京吉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600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天龙精细化工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100万元,对北京吉狮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广东天龙已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为天龙集团向广州农商行肇庆分行履行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天龙精细化工

、名称:广东天龙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德庆县县城工业集约基地精细化工危化品专区

、法定代表人:肖和平

、注册资本:

9,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成立日期:

2012年

、股东情况:天龙集团持股95%,德庆荣鹏林化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

、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龙精细

化工

天龙精细化工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28,987.4813,486.3815,501.1125,347.3111,215.6014,131.71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32,108.302,710.361,993.9834,908.772,220.891,642.16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北京吉狮

1、名称:北京吉狮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年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吉狮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39,479.1214,669.3524,809.7733,151.608,990.5024,161.09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103,602.67862.84648.68138,768.321,249.12971.69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天龙集团

1、名称: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75,852.715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1年1月2日

8、股东情况: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25.06%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龙集团(母公司)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182,946.3060,390.40122,555.90163,722.7853,729.74109,993.05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37,861.1212,551.8012,562.8650,310.8110,173.7410,173.74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天龙集团与广发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的主合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与天龙精细化工所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以及于2025年

日至2026年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900万元;(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为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天龙精细化工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天龙集团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业务发生期间:

2025年

日至2026年

日。

、主债权: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在约定的业务发生期间内为北京吉狮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等。

、最高债权本金: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北京吉狮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广东天龙与广州农商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主债权发生期间:

2025年

日至2028年

日。

、主合同:广州农商行肇庆分行与天龙集团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内连续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开立保函合同(或提货担保书)、委托贷款合同以及其他广州农商行肇庆分行与天龙集团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文件。

、被担保的债权: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情况下天龙集团应当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天龙集团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广东天龙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147,5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15,555.5万元,尚余担保额度31,944.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56,84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93%。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8,8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3,470万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天龙精细化工与广发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25)肇银综授额字第000063号)、天龙集团与广发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肇银综授额字第000063号-担保

);

、北京吉狮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编

号:

E07700LK250232D4)、天龙集团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07700BY25000740);

、天龙集团与广州农商行肇庆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

5301199202560052)、广东天龙与广州农商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25111700476621)。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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