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无变更提案、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25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于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天龙大厦16楼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7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2人,代表股份181,648,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5,963,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5人,代表股份5,685,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5人,代表股份5,685,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5人,代表股份5,685,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5%。
五、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538,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82%;反对1,95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2%;弃权1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4,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809%;反对1,95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857%;弃权1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34%。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三名非独立董事,冯毅先生、陈东阳先生、王乐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选举冯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76,870,0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906,40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31%。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通过,冯毅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陈东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76,847,65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884,04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9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通过,陈东阳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关于选举王乐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76,852,14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888,53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8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通过,王乐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独立董事,苏武俊先生、胡鹏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关于选举苏武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76,875,66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912,05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42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通过,苏武俊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关于选举胡鹏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76,865,42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901,81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23%。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通过,胡鹏翔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12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3%;反对1,27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5%;弃权2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60,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719%;反对1,27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449%;弃权2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33%。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