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和企业,以及是否属于《关于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政策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10月19日)》中新增的“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营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业务,同步实现危废固废无害化处置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标的公司属于鼓励类行业“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标的公司也从事锌、铅等多种有色金属的冶炼、深加工,主要产品为锌锭、锌片、氧化锌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锌铅金属冶炼业务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
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C32)。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发展的行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不涉及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本次交易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出售股权,不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发展的行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4、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及交易类型等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
陈 萧 张兴林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