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300056)_公司公告_中创环保:关于公司为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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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300056证券简称:中创环保公告编号:2026-021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公司”)持有苏州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创”)100%股权,苏州中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创拟与山西鑫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山西鑫盛”)签订关于转让苏州中创持有的江西彰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江西彰明”)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标的股权的股转价格为0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苏州中创将不再持有江西彰明股权,江西彰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江西彰明截至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净资产为-20,047,043.07元,此次股权转让以苏州中创同意山西鑫盛以人民币1050万元的价格,受让苏州中创对江西彰明所持有的22,899,098.87元债权中的2050万元部分为前提条件。

经各方协商一致,山西鑫盛同意以人民币1050万元的价格受让上述债权中2050万元部分,并将按照协议约定向苏州中创支付1050万元相应债权收购款。

上述债权中的2,399,098.87元部分,由江西彰明分三年向苏州中创偿还:

于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余款399,098.87元。

本次向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历史原因延续,同时剥离低效亏损资产,缓解现金流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影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苏州中创对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本议案尚

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公司名称:

江西彰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年1月24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区高新大道以北、富强路以西法定代表人:孙成宇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MA38CB4P5C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保技术开发、推广及应用服务。贵金属收集、处置、利用;贵金属基础化学及金属化学物生产、加工及销售;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五金机电、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转让前江西彰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苏州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5051%
上海钯不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45049%
合计50001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彰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山西鑫盛矿业有限公司255051%
上海钯不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45049%
合计5000100%

(二)江西彰明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总资产75,307,047.4072,455,884.00
净资产-8,090,108.90-14,964,160.79
负债总额83,397,156.3087,420,044.79
应收款总额1,762,189.991,763,389.99
项目2024年年度(经审计)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945,264.2619,865,324.39
营业利润-8,505,826.36-6,871,433.27
净利润-9,282,294.38-6,874,051.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13,985.68-1,653,985.75

(三)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山西鑫盛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四)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经查询,江西彰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各方一致协商同意,按照协议约定:

1、苏州中创将对江西彰明的22,899,098.87元债权中的2050万元债权,以人民币10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山西鑫盛,山西鑫盛应于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苏州中创足额支付完毕。

2、其中的2,399,098.87元部分,由江西彰明分三年向苏州中创偿还:于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万元、于2028年12月31日前支付余款399,098.87元。

3、山西鑫盛作为江西彰明的新股东,就苏州中创及其关联方为江西彰明银行融资贷款担保,向苏州中创及其关联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4、在反担保保证期限内,山西鑫盛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届满前向苏州中创主动提交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确保其公司净资产数额大于反担保数额。若山西鑫盛未主动告知其公司财务状况,或因财务状况恶化导

致公司净资产低于上述金额的,山西鑫盛应当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反担保方式,以补足反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本次向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历史原因延续,同时剥离低效亏损资产,缓解现金流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严重影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本次向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历史原因延续,同时剥离低效亏损资产,缓解现金流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公司为江西彰明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本次转让江西彰明51%股权后形成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792.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7%,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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