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固废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证券代码:
300055证券简称:万邦达公告编号:
2025-064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固废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0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0.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8.2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预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本次调整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4.05亿元人民币,其中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3.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0.25亿元。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8日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林固废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因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固废”)业务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了如下调剂:
单位:万元
| 调剂方向 | 被担保方 | 担保总额度 | 剩余担保额度 | 调整额度 | 调整后担保额度 | 截至本公告日担保余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 调出方 | 惠州伊斯科 | 102,500 | 53,900 | -3,000 | 99,500 | 46,158.42 | 50,900 |
| 调入方 | 吉林固废 | 0 | 0 | +3,000 | 3,000 | 0.00 | 0 |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属于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在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内部调剂,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吉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吉林固废向交通银行吉林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敞口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公司 | 吉林固废 | 100% | 22.74% | 0.00 | 3,000 | 0.58% | 否 |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吉林市龙潭区大砬子村二队法定代表人:王长风注册资本:47,686.242万成立日期:2005年1月27日经营期限:长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动物无害化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固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固废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4,998.19 | 64,739.76 |
| 负债总额 | 14,483.31 | 14,724.31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 流动负债总额 | 9,047.91 | 9,095.40 |
| 净资产 | 50,514.88 | 50,015.45 |
| 项目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5,949.43 | 4,206.85 |
| 利润总额 | -871.62 | -476.94 |
| 净利润 | -778.35 | -504.59 |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
、债务人: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60,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26,245.8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吉林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