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微(300053)_公司公告_航宇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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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2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

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其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对以下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表:

序号制度名称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6《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7《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9《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5《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17《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上述制度中第1、2、8、10-14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其余制度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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