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颜军先生、股东吴郁琪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股东、名誉董事长、首席科学家颜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0%),公司股东吴郁琪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8%),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颜军先生、吴郁琪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颜军 | 大宗交易 | 2025年5月29日 | 10.88 | 10,300,000 | 1.48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30日 | 12.74-13.20 | 4,930,000 | 0.71 | |
| 合计 | 15,230,000 | 2.19 |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吴郁琪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8月25日 | 13.00~15.50 | 2,020,000 | 0.29 |
| 大宗交易 | 2025年8月8日 | 14.11 | 600,000 | 0.09 | |
| 合计 | 2,620,000 | 0.38 | |||
注:以上表格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颜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61,407,194 | 8.81% | 46,177,194 | 6.6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351,799 | 2.20% | 121,799 | 0.0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055,395 | 6.61% | 46,055,395 | 6.61% | |
| 吴郁琪 | 合计持有股份 | 12,600,000 | 1.81% | 9,980,000 | 1.4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600,000 | 1.81% | 9,980,000 | 1.4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以上表格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颜军先生、吴郁琪女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股东颜军先生、吴郁琪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股东颜军先生与股东吴郁琪女士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其中:颜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71%,对应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94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49%,对应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410,000股。吴郁琪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0.29%,对应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2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09%,对应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05,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股东颜军先生、吴郁琪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颜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2、吴郁琪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