琏升科技(300051)_公司公告_琏升科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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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09

证券代码:300051证券简称:琏升科技公告编号:2025-090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先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2025年

日、

日,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8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2025年10月9日,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下午14:50起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号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特定时间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各相关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104,838,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7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90,830,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0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8人,代表股份14,007,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29,119,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5,1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0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14,007,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42%。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97,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7%;反对2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7%;弃权9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78,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90%;反对2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8%;弃权9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2%。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90,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72%;反对3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3%;弃权1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71,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78%;反对3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7%;弃权1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5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1%;反对2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9%;弃权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31,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03%;反对2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0%;弃权7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92,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50%;反对2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6%;弃权1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4,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98%;反对2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0%;弃权1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8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2%;反对27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6%;弃权1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1,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98%;反对27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6%;弃权1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7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8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2%;反对2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1%;弃权1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1,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98%;反对28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04%;弃权1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98%。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4.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53,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27%;反对2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6%;弃权1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34,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75%;反对2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54%;弃权1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1%。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4.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91,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37%;反对2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9%;弃权1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73,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53%;反对2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64%;弃权1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83%。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4.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382,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0%;反对2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1%;弃权16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63,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41%;反对29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5%;弃权16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05%。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4.07《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88,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66%;反对2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2%;弃权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70,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98%;反对2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8%;弃权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4%。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4.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43,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4%;反对20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弃权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4,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63%;反对20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7%;弃权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1%。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三、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兰台(厦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卓漫桦律师、邱世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兰台(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其他相关文件。特此公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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