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300045)_公司公告_华力创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12月2日

华力创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2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力创通股票代码:300045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琦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5年12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力创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件 ...... 13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力创通、公司、本公司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琦
本次权益变动王琦先生减持公司9,46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3%。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王琦
性别
身份证号码370111************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通讯方式010-82966393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琦先生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琦先生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琦先生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琦先生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琦先生减持公司9,46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3%。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时间减持方式减持股数(股)减持后持股数量(股)减持后持股比例(%)减持后表决权比例(%)
2025年9月8日竞价交易100,00085,398,66412.887011.4132
2025年9月10日竞价交易60,00085,338,66412.877911.4042
2025年9月11日竞价交易320,00085,018,66412.829611.3559
2025年9月11日大宗交易1,500,00083,518,66412.603311.1295
2025年11月3日竞价交易320,00083,198,66412.555011.0812
2025年11月5日竞价交易150,00083,048,66412.532311.0586
2025年11月7日竞价交易551,90082,496,76412.449010.9753
2025年11月7日大宗交易1,396,30081,100,46412.238310.7646
2025年11月10日竞价交易509,50080,590,96412.161510.6877
2025年11月13日大宗交易94,00080,496,96412.147310.6735
2025年11月25日竞价交易481,60080,015,36412.074610.6009
2025年11月25日大宗交易500,00079,515,36411.999110.5254
2025年11月27日竞价交易370,00079,145,36411.943310.4696
2025年11月28日竞价交易1,509,40077,635,96411.715510.2418
2025年12月1日竞价交易1,602,30076,033,66411.473710.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情况:王琦先生持有公司85,498,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9020%,表决权比例11.428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琦先生持有公司76,033,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4737%,表决权比例10.0000%。

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王琦85,498,66412.902011.428376,033,66411.47371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姓名持股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股份数量
王琦76,033,66464,123,99811,909,6660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董监高锁定股。

王琦先生于2024年8月2日作出承诺:自《一致行动协议》解除之日起,本人放弃所持公司1.473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即9,766,02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该承诺正常履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除上述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有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联系人:宋龙联系电话:010-82966393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琦

日期:2025年12月2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乙18号楼
股票简称华力创通股票代码3000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王琦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王琦先生减持公司9,46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3%。)不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剔除回购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琦先生持有公司85,498,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9020%,表决权比例11.428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琦先生持有公司76,033,6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4737%,表决权比例10.0000%。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12月1日方式: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有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琦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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