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037 | 证券简称:新宙邦 | 公告编号:2025-104 |
| 债券代码:123158 |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5年
月
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坪山区新宙邦科技大厦
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股东会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
月
日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
月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2.01 | 上市地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发行时间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发行对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发行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发行规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定价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发售原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承销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0 | 筹资成本分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1 | 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H股股票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8.01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2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3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2) |
| 9.01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2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3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4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5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6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7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8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9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10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11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12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0 | 《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2.00 |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3.00 |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4.00 |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5.00 |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6.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5)人 |
| 16.01 | 选举覃九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6.02 | 选举周达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6.03 | 选举郑仲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6.04 | 选举钟美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6.05 | 选举吴成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7.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7.01 | 选举刘长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7.02 | 选举陈国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7.03 | 选举栗胜男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提案
至提案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提案9.06、提案12.00、提案13.00涉及的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需回避表决。
提案16、提案17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投票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提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月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登记时间:
2025年
月
日上午
:
00-11:
以及下午
:
30-16:
00;
、登记地点: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5年
月
日
:
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20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51811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以便登记确认。
(
)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联系人:鲁晓妹
联系方式:电话:0755-89924512传真:
0755-89924533电子邮箱:securities@capchem.com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
层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
518118
2、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
350037
2、投票简称:“宙邦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的交易时间,即
:
—
:
,
:
—
:
和
:
—
: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月
日
:
至
:
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邮寄到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
层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 2.01 | 上市地点 | √ | |||
| 2.0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3 | 发行时间 | √ | |||
| 2.04 | 发行对象 | √ | |||
| 2.05 | 发行方式 | √ | |||
| 2.06 | 发行规模 | √ | |||
| 2.07 | 定价方式 | √ | |||
| 2.08 | 发售原则 | √ | |||
| 2.09 | 承销方式 | √ | |||
| 2.10 | 筹资成本分析 | √ | |||
| 2.11 | 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 √ | |||
| 3.00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 | √ | |||
| 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H股股票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8.01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 |
| 8.02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 √ |
| 8.03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 √ |
| 9.00 |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H股股票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2) |
| 9.01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 √ |
| 9.02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 |
| 9.03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草案)》 | √ |
| 9.04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 √ |
| 9.05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 | √ |
| 9.06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草案)》 | √ |
| 9.07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 √ |
| 9.08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草案)》 | √ |
| 9.09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 |
| 9.10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 |
| 9.11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 |
| 9.12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 |
| 10.0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
| 15.00 |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6、提案17)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6.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5人 | 选举票数 |
| 16.01 | 选举覃九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6.02 | 选举周达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6.03 | 选举郑仲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6.04 | 选举钟美红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6.05 | 选举吴成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7.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3人 | |
| 17.01 | 选举刘长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17.02 | 选举陈国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17.03 | 选举栗胜男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投票说明:对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以上提案16.00、提案17.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签名(签章):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