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吉峰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13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
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李晓筠女士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110)。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母公司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其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母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06)。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