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08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08月12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于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中的财务部分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