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于2026 年3 月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临时于2026 年3 月9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 名,实际参与表 决独立董事3 名。因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迫,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 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吴思聪先生主持。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能更好地满足公 司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思聪
孙建科
赵平
2026 年3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