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成公告
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8月11日披露《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近日,公司收到财务负责人李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财务负责人李松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 李松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0月24日 | 20.42 | 27,500 | 0.0070% |
注: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李松 | 合计持有股份 | 110,000 | 0.0280% | 82,500 | 0.021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500 | 0.0070%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2,500 | 0.0210% | 82,500 | 0.0210% | |
二、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
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松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