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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4证券简称:亿纬锂能公告编号:2025-12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2025年
月
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金成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名,实际参加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9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金成、刘建华、江敏、艾新平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1、关于提名刘金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2、关于提名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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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提名江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4、关于提名艾新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七届董事会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名,职工代表董事
名,独立董事
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春歌、谢石松、杜小鹏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提名李春歌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3、关于提名杜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七届董事会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汤勇先生、詹启军先生在换届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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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勇先生、詹启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董事履职情况,公司拟修订《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调整为全体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15万元(税前),调整后的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修订后的《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详见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刘金成先生、刘建华先生、江敏女士、祝媛女士、艾新平先生、李春歌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为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刘金成先生、刘建华先生、江敏女士
非执行董事:艾新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春歌女士、杜小鹏先生、谢石松先生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该董事的角色为执行董事。
上述董事角色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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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车辆租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子公司广东金珑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租赁2台移动电源车,租赁期限15个月,租金按月支付,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万元(含增值税)。
2、日常关联交易
(1)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惠州金源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智能机器人”)拟受托亿纬控股及子公司定制产业化设备等,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7)。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拟调整上述交易额度。调整后的交易内容为:
公司子公司金源智能机器人拟受托亿纬控股及子公司定制产业化设备等,2025年
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2)公司子公司武汉亿纬储能有限公司拟向亿纬控股子公司惠州亿纬氢能有限公司销售户外储能柜,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交易金额不超过
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金成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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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公司拟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公司在亿纬锂能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事宜签订《投资协议书》。本项目投资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约30亿元人民币(动力电池电芯及PACK产线),电芯产线设计年产能34.2GWh,达产后预计年产动力电池电芯
27.4GWh。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7)。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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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刘金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先后在电子科技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武汉大学获得理学硕士学位、华南理工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并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习毕业,获得MBA学位。曾任职于长江电源厂、惠州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430,681股,与另一实际控制人骆锦红女士为夫妇关系,两人分别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50%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刘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学位。于2001年6月联合创办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9,731,39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江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武汉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于2016年3月入职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37,93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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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艾新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于武汉大学化学学院物理化学专业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任国家科技部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指南专家与总体组动力电池责任专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期从事电化学能源材料与技术的研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安全性技术,以及高比能锂-硫电池二次电池,提出并发展了电压敏感隔膜、热敏感电极、热敏感材料等安全性新技术,主持国家“973”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863”计划项目多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曾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项、省部级一等奖
项。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72,76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春歌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毕业,河北大学经济学硕士,澳大利亚纽卡索大学应用金融会计方向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河北省建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石家庄商业银行财务科长、深圳市合丹医药公司财务总监、惠州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退休),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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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小鹏先生,中国香港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先后获得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工学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EMBA学位。曾任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TCL通讯事业本部副总裁、TCL集团总裁办公会成员、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世强先进(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谢石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教授。在法律教育、国际法研究和商事仲裁方面拥有超过30年经验。曾任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