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300010)_公司公告_豆神教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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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300010证券简称:豆神教育公告编号:2025-041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临时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网络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方式投票时间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5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号院

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一层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窦昕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467,343,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14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38,838,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3%。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股份428,504,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346%。

、网络投票情况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股份38,838,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9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5,43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5%;反对1,4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6%;弃权424,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9%。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929,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845%;反对1,4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15%;弃权424,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1%。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465,335,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4%;反对1,5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弃权497,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4%。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830,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06%;反对1,5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94%;弃权497,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并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同意459,367,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35%;反对7,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7%;弃权42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8%。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6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655%;反对7,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299%;弃权42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46%。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3.02.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

同意459,330,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6%;反对7,5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1%;弃权468,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26,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702%;反对7,5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27%;弃权468,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1%。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3.03.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25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90%;反对7,5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8%;弃权519,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748,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12%;反对7,5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904%;弃权519,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4%。

3.04.审议并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305,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1%;反对7,5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5%;弃权511,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0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051%;反对7,5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92%;弃权511,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8%。

3.05.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表决结果:

同意459,3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90%;反对7,5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3%;弃权461,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79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911%;反对7,5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216%;弃权461,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3%。

3.06.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311,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13%;反对7,5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03%;弃权460,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06,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190%;反对7,5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966%;弃权460,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4%。

3.07.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表决结果:

同意459,197,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70%;反对7,6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3%;弃权50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692,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267%;反对7,6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60%;弃权50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3%。

3.08.审议并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65,129,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63%;反对1,7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7%;弃权50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624,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05%;反对1,7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79%;弃权50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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