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等11家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类议案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下列财务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 序号 | 授信银行名称 | 币种 | 申请授信额度(亿元) | 授信品种 | 授信期限 | 授信方式 |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人民币 | 8.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 人民币 | 6.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3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 人民币 | 8.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 | 人民币 | 4.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5 | 广发银行股份有 | 人民币 | 3.5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 1年 | 信用授信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限公司合肥分行 | 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 |||||
| 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人民币 | 5.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7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路支行 | 人民币 | 2.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8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人民币 | 3.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人民币 | 10.0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 2年 | 其中,7亿元授信采用信用授信方式,3亿元授信额度采用低风险业务额度方式 |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人民币 | 4.50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 1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 | 人民币 | 7.85 |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其他业务类额度等 | 1年 | 信用授信 |
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将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
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