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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股权质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质押情况概述
为促进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科技”,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9829%的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对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向毅康科技外部融资提供的全额担保,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高速、毅康科技签署《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毅康科技24.9829%股权,按持股比例向山东高速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额度不高于2.5亿元,期限为1年,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2.5亿元额度内逐笔对实际发生的质押担保进行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及2026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股权质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6)。
根据合同约定,对于山东高速向毅康科技外部融资提供的1.4亿元全额担保,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佳为毅康外部融资向山东高速提供股权质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权质押总额度2.5亿元内按持股比例24.9829%向山东高速确认股权质押金额为3,497.606万元,期限为1年。
出质人
| 出质人 | 质权人 | 标的公司 | 出质人持股比例 | 质权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议的最高质押额度 | 本次新增质押金额 | 尚在质押期限的金额 | 可用质押额度 | 质押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质押 |
| 康佳集团 | 山东高速 | 毅康科技 | 24.9829% | 63.83% | 2.5亿元 | 0.3498亿元 | 0亿元 | 2.1502亿元 | 1.48% | 否 |
二、质权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863134717K。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6日。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法定代表人:傅柏先。注册资本:483,457.0825万元。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对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
施的投资、管理、养护、咨询服务及批准的收费,救援、清障;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销售;对港口、公路、水路运输投资;公路信息网络管理;汽车清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山东高速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山东高速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5年9月30日,山东高速的前十大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3,411,626,859 | 70.57% |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783,613,507 | 16.2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8,067,055 | 0.7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7,462,214 | 0.7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标普中国A股大盘红利低波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530,300 | 0.49%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174,958 | 0.4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6,681,134 | 0.35%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产品(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 | 13,759,800 | 0.28%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1,137,804 | 0.23%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450,100 | 0.22% |
| 合计 | 4,365,503,731 | 90.31% |
(三)财务情况山东高速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财务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9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16,168,785.28 | 16,294,660.89 |
| 负债总额 | 10,439,192.03 | 10,400,742.49 |
| 净资产 | 5,729,593.25 | 5,893,918.39 |
| 财务指标 | 2024年度 | 2025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2,849,427.56 | 1,684,113.33 |
| 净利润 | 405,149.98 | 326,427.88 |
注:本公告中所涉及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山东高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权质押主要内容鉴于,山东高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烟台保税港区支行”)、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以下简称“新韩银行青岛城阳支行”)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对银行向毅康科技提供的总额为1.4亿元的贷款进行担保,公司拟在股权质押总额度2.5亿元内按持股比例24.9829%向山东高速确认股权质押金额为3,497.606万元,期限为1年,具体如下:
(一)针对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建设银行烟台保税港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70665000YBDB2026N00A)项下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370665000LDZJ2026N002,金额5,000.00万元),融资金额5,000.00万元,依据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24.9829%提供股权质押1,249.145万元;
(二)针对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新韩银行青岛城阳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HBCN201-CY-2026001,金额4,000.00万元)项下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SHBCN101-CY-2026001,金额4,000.00万元),融资金额4,000.00万元,依据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24.9829%提供股权质押999.316万元;
(三)针对山东高速为毅康科技在新韩银行青岛城阳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HBCN201-CY-2026002,金额5,000.00万元)项下的贷款合同(合同编号SHBCN101-CY-2026002,金额5,000.00万元),融资金额5,000.00万元,依据公司、山东高速、毅康科技三方签署的《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公司向山东高速为该笔融资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24.9829%提供股权质押1,249.145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毅康科技经营情况正常,其控股股东山东高速拟对毅康科技的外部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可促进毅康科技经营发展。实施股权质押担保后,公司将逐步收回为毅康科技提供的全部存量信用担保。本次股权质押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