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294、13433425康佳01、25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邬建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姚尔芳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聘任姚尔芳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公司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
聘任总法律顾问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