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依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预案的内容作如下修订:
| 修订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 公司声明 | 公司声明 | 更新了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的情况。 |
| 重大事项提示 | 重大事项提示 | 更新了本次发行已履行决策程序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的情况。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修订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情况 |
| 释义 | 释义 | 更新相关释义 |
|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之“(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删除“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
| 九、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更新了本次发行已履行决策程序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的情况。 | |
|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更新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农机部件扩产项目、园林工具锯链刀具系统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情况以及微型链系统软硬件一体化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情况 |
| 第五节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一、公司现行章程规定利润分配政策 |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更新公司现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