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即2024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1)。在上述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个月。同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