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北摩高科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淑敏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5人,代表股份176,636,67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3.22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70,157,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7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1人,代表股份6,478,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6人,代表股份14,282,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7,803,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1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1人,代表股份6,478,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2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76,224,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8%;反对38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7%;弃权2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70,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60%;反对38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8%;弃权22,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76,213,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6%;反对40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0%;弃权1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59,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98%;反对40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21%;弃权1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176,219,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8%;反对398,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9%;弃权1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65,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83%;反对398,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36%;弃权18,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76,219,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8%;反对38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7%;弃权27,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65,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783%;反对38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8%;弃权27,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176,202,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4%;反对397,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1%;弃权3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48,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28%;反对397,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38%;弃权3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76,213,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6%;反对395,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8%;弃权27,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59,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98%;反对395,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83%;弃权27,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76,228,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1%;反对386,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8%;弃权21,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74,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447%;反对386,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2%;弃权21,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2%。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76,218,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2%;反对39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3%;弃权27,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64,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13%;反对39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68%;弃权27,4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71,02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30%;反对5,583,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09%;弃权28,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70,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087%;反对5,583,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917%;弃权28,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71,025,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35%;反对5,582,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03%;弃权28,6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71,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150%;反对5,582,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847%;弃权28,6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3%。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71,019,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01%;反对5,588,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40%;弃权28,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65,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730%;反对5,588,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302%;弃权28,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8%。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171,028,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50%;反对5,588,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40%;弃权19,4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74,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339%;反对5,588,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302%;弃权19,4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9%。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同意171,018,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91%;反对5,599,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9%;弃权19,4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63,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604%;反对5,599,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037%;弃权19,4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9%。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71,02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30%;反对5,583,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09%;弃权28,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70,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087%;反对5,583,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917%;弃权28,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71,02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30%;反对5,583,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09%;弃权
28,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70,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087%;反对5,583,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917%;弃权28,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6%。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同意171,034,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81%;反对5,583,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09%;弃权19,4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79,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724%;反对5,583,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917%;弃权19,4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9%。
表决结果:通过。
1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同意171,032,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75%;反对5,584,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4%;弃权19,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78,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647%;反对5,584,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987%;弃权19,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
表决结果:通过。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76,2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7%;反对40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7%;弃权18,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6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57%;反对40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34%;弃权18,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
表决结果:通过。
19、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76,155,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4%;反对450,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9%;弃权31,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00,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81%;反对450,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7%;弃权31,3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
表决结果:通过。
20、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张天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75,700,25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3,346,02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44%。
表决结果:张天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郑聃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75,693,25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3,339,02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39%。
表决结果:郑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肖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75,393,16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3,038,92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1.29%。
表决结果:肖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邓文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75,695,25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3,341,02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41%。
表决结果:邓文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季学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75,695,24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3,341,01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41%。
表决结果:季学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姜晓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75,697,26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获得的表决票数为13,343,02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42%。
表决结果:姜晓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慧杰、杨珉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