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
2025-08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根据2025年
月
日生效的修订后的《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条文中有关提名委员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加入提名委员会。为确保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的最新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的成效及多元化,保障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金振朝先生(主任委员)、左中女士(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发行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志坚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