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
2025-07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变更或增加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召开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星期一)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9:15—15:00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
楼报告厅。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望西淀先生(公司董事长赵志坚先生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望西淀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15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97,232,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730%(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1,040,000股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794,000股,下同)。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5,882,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163%。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35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49人,代表股份1,35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70%。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
会按照公司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变更或增加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7,089,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6%;反对1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弃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5%;反对1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5%;反对1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61,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97%;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
本项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本项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58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4%;反对6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7,01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9%;反对1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97,01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9%;反对1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2、发行及上市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97,01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9%;反对1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6%;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7,02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
4、发行规模表决结果:同意97,02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1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3%;弃权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5、发行对象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6、定价方式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7、发售原则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8、上市地点表决结果:同意97,024,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7,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2%;反对1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9%;反对1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7%;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51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0%;反对1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5%;弃权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4%。
兼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赵志坚、望西淀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69,504,647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就H股发行制定、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7,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2%;反对1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5%;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30,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6%;反对1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1,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6%;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9,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2%;反对15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3%;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7,040,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0%;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3,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7%;反对1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48,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1%;反对1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1%;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息政策(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63,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2%;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3,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3%;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7,040,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5%;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7,040,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5%;反对1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System)申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3,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1%;反对18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0%;弃权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023,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5%;反对1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弃权5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王宁律师和温骄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