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同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本方案薪酬(津贴)标准
(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后)。
四、其他事项
1、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上述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