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
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批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日为2025年9月26日,缴款日为2025年9月29日,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2.54%,每5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