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002947)_公司公告_恒铭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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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2

会议决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毛基业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4人,以表决票形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会议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查,认为本次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惠澳大道西侧矮岭段(厂房C)”为“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对项目整体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查,认为公司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特此决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基业、何蔚宏、王涛、郑凯

202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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