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群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