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月
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原指定保荐代表人范国祖先生和袁婧女士负责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0年
月
日,公司收到光大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袁婧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决定由靳京先生接替袁婧女士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保荐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1)。2025年
月
日,公司收到光大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范国祖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决定由林远飞先生(简历附后)接替范国祖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靳京先生和林远飞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
月
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范国祖先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4日
附件:
林远飞先生简历林远飞先生,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2015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光大证券。作为主要项目人员参与了德业股份(605117)、浙江黎明(603048)、致瑞传媒等IPO项目以及金发股份(872267)、四达新材(836683)、格蕾特(838484)等新三板项目的改制及挂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