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39证券简称:长城证券公告编号:
2026-01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5号,以下简称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亿元次级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次级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次级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次级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