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其中董事吴卫先生、张元泽先生、李道勇先生、林远辉先生及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冯国灿先生、邱美兰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邹淦荣、吴卫、李道勇、孙永镝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至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1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2,400份,同意注销245名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99,940份,合计注销股票期权942,340份。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