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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0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选举,裴鸿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职工代表董事裴鸿昌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裴鸿昌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裴鸿昌先生,男,1981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2月至2023年4月任莱州伟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裴鸿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裴鸿昌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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