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5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