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002873)_公司公告_新天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时间:

新天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0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

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持有公司股份77,763,666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33.0490%)的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4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9975%)。

持有公司股份6,197,39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2.6339%)的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135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0.425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天智药、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数量触及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7月16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到期,新天智药实际减持股份2,278,100股,王金华先生实际减持股份973,500股。

新天智药、王金华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均低于原计划减持数量,现将上述股

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大宗交易2025.6.24 至 2025.7.78.462,278,1000.9333%0.9682%
王金华集中竞价2025.5.8 至 2025.5.209.09973,5000.3988%0.4137%
合计--3,251,6001.3321%1.3819%

注:公司最新总股本为244,103,806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35,297,776股(下表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77,763,66631.8568%33.0490%75,485,56630.9236%32.0809%
无限售条件股份77,763,66631.8568%33.0490%75,485,56630.9236%32.080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王金华合计持有股份6,197,3972.5388%2.6339%5,223,8972.1400%2.2201%
无限售条件股份1,549,3490.6347%0.6585%575,8490.2359%0.2447%
有限售条件股份4,648,0481.9041%1.9754%4,648,0481.9041%1.9754%

二、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390-408号全幢10层1040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
权益变动过程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累计触及1%。
股票简称新天药业股票代码002873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A股2,278,1000.9333%0.9682%
2,278,1000.9333%0.968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
合计持有股份77,763,66631.8568%33.0490%75,485,56630.9236%32.08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7,763,66631.8568%33.0490%75,485,56630.9236%32.080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控股股东新天智药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4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997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新天智药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目前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新天智药、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新天智药和王金华先生本次减持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3、截至本公告日,新天智药和王金华先生均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新天智药出具的《减持股份数量触及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股东王金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1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