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香山股份股票代码:
0028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赵玉昆住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股权变动性质:减少(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香山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义务披露人 | 指 | 赵玉昆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义务披露人赵玉昆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其持股比例由18.85%减少至15.00% |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赵玉昆: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及澳门永久居留权,现住址为中山市东区******,身份证号为440620195408******,通讯地址为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拟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15,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05,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10,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持股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明确在未来12个月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27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448,700股、2,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赵玉昆 | 集中交易 | 2025.7.8-2025.7.28 | 1,320,000 | 1.00% |
| 大宗交易 | 2025.7.28-2025.8.19 | 2,640,000 | 2.00% | |
| 集中交易 | 2025.10.20-2025.10.27 | 1,128,700 | 0.85% | |
| 合计 | - | 5,088,700 | 3.85% |
注: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赵玉昆 | 合计持有股份 | 24,900,000 | 18.85% | 19,811,300 | 15.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900,000 | 18.85% | 19,811,300 | 15.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赵玉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1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15.2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5月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拟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62,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20,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41,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分别累计减持1,320,000股、2,64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5)。除上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联系电话:0760-23320821联系传真:0760-88266385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玉昆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中山市 |
| 股票简称 | 香山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7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赵玉昆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4,900,000股持股比例:18.8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5,088,700股变动后数量:19,811,300股变动比例:-3.85%变动后比例:15.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10月27日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大宗交易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拟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15,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05,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10,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持股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明确在未来12个月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5月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拟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62,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20,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41,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该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分别累计减持1,320,000股、2,64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除上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玉昆签署日期: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玉昆签署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