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002867)_公司公告_周大生: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

周大生: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03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02日(星期四)15:0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25层周大生 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宗文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04月0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上午9:15,结 束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下午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0 人,代 表股份703,536,8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4.8138%。截至股权登 记日2026 年03 月27 日,公司总股本为1,085,473,893 股。本次股东会享有表 决权的总股份数为1,085,473,893 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 人,代表股份696,738,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87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6 人,代表股份6,798,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263%。

4.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60 人,代表股份7,308,7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 人,代表股份51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6 人,代表股份6,798,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263%。

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3,256,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601%;反对24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弃权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027,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79%;反对24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28%;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3%。

2.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3,173,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83%;反对33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弃权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944,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22%;反对33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5%;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3%。

3.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3,172,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483%;反对339,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弃权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94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09%;反对339,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8%;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廖敏、王慧

(三)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4 月03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