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002865)_公司公告_钧达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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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文忠)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文忠)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沈文忠,作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2025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文忠,1968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太阳能光伏科学与技术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995年6月于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获博士学位。1999年9月起任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1月起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所长。现兼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咨询顾问、上海市太阳能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太阳级硅及光伏发电研讨会(CSPV)大会秘书长,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董事会14次,股东会5次,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沈文忠1414005

1、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充分沟通议案、积极建言献策,未发生对公司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会次数实际参会次数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33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第四届提名委员会11
第五届提名委员会22

报告期内,本人自公司H股上市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后因公司H股上市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卸任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助力公司科学决策健康发展。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推动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

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3家。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契机,通过参与监管部门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类合规培训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介绍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关会议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参与第五届董事会及高管换届相关工作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财务总监黄发连女士离职,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在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工作中,本人对非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员的个人信息、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逐一进行了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提名及审议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上述相关议案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对所有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保障公司治理规范、团队稳定及持续健康发展。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与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相匹配,薪酬考核与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

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外,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提高自身股东权益保护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沈文忠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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