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赵晓妮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晓妮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辞职后,赵晓妮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 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晓妮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 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晓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履职付出表示衷 心感谢。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 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