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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给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俊权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金鹏先生、姚建曦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放弃权利涉及对外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蔡俊权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本次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智能”)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人,契合实丰智能玩具业务布局的战略需要,有助于夯实实丰智能资本实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放弃权利涉及对外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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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2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