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847证券简称:盐津铺子公告编号:
2025-052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72,779,679元减少至272,709,679元,股份总数由272,779,679股减少至272,709,679股。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
3、联系人:张杨、吴瑜
4、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5、邮箱:yjpzzqb@yanjinpuzi.com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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