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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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3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2,773,504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499,939.3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11,490,756.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0,009,182.74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7月4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2年7月4日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42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本年度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462,479.3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9,537,552.39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11,017.84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1,751,309.2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占用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5,535,322.03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时 间 | 金额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5,659,270.96 |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463,513.36 |
| 加:理财产品到期收回金额 | 3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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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间 | 金额 |
| 加:收到归还的暂时补流的资金 | 40,000,000.00 |
| 加:其他账户转入资金 | 62,141.92 |
|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 11,111,017.84 |
| 减: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金额 | 69,537,552.39 |
| 减:本年度理财产品投资投入金额 | 30,000,000.00 |
| 减:本年银行手续费 | 1,033.98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5,535,322.0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单位(或部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填写申请单,后附相应的合同(如有)、进度报表或工程决算报表及发票等资料,由总经理、使用单位(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管经营工作的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审查并联签,手续齐备后由财务部门执行付款。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分别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