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同为股份股票代码:002835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梓泰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中信红树湾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中信红树湾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为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黄梓泰 |
| 公司 | 指 |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公司股权激励以及回购注销部分股票等导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黄梓泰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44030119941226****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中信红树湾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中信红树湾 |
| 通讯方式 | 0755-33104800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国地区居留权 | 否 |
| 是否在公司任职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黄梓泰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无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按减持计划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黄梓泰先生拟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86,661股(占当前总股本的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正在实施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减持进展公告。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未披露其他相关权益变动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需求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梓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70,2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3624%(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3827%)。
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4日期间,黄梓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5,5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梓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74,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018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减少至5.0000%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 变动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黄梓泰 | 集中竞价 | 2025.7.30-2025.8.14 | 18.20-19.17 | 795,500 | 0.3624% | 0.3638%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 黄梓泰 | 合计持股数量 | 11,770,224 | 5.3624% | 5.3827% | 10,974,724 | 5.0000% | 5.018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770,224 | 5.3624% | 5.3827% | 10,974,724 | 5.0000% | 5.018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0000% | 0 | 0.0000% | 0.0000% |
注:(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基数为219,493,931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为 218,666,131 股,即当前总股本219,493,931 股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27,800 股;(2)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同为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梓泰
2025年8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梓泰
2025年8月1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 |
| 股票简称 | 同为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3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黄梓泰 | 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中信红树湾 |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持股数量:11,770,224股 持股比例:5.362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382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变动数量:795,500股 变动比例:0.3624%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3638%) 变动后数量:10,974,724股 变动后比例:5.0000%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189%)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
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4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梓泰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