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830证券简称:名雕股份公告编号:
2025-035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姜鑫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姜鑫女士持有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996,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69%。本次权益变动后,姜鑫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6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增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姜鑫女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事项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姜鑫女士于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48,000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8,144,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1078%。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77,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79%,减持后,姜鑫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6,666,900股,经过上述股份变动,姜鑫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由5.2469%下降至
4.9999%,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
5.3227%下降至5.0741%,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姜鑫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号:371311***********
5、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6、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7、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当时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姜鑫 | 6,996,188 | 5.2469% | 5.3227% | 6,666,900 | 4.9999% | 5.0741% |
| 合计 | 6,996,188 | 5.2469% | 5.3227% | 6,666,900 | 4.9999% | 5.0741%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1,898,7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1,950,000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十五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姜鑫女士依据披露准则已编制完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权益变动事项的告知函》;
2、《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