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002829)_公司公告_星网宇达: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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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002829证券简称:星网宇达公告编号:2025-083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迟家升先生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日下午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11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股权登记日:

2025年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0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二街6号院(亦庄开发区科创十四街与崔家窑中路交叉口)

号楼

层会议室

9、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

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9人,代表股份78,748,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1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76,161,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6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4人,代表股份2,587,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2,587,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4人,代表股份2,587,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52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30,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8%;反对1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1%;弃权45,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24%;反对1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77%;弃权45,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99%。

上述全部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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